010-52428285 /  QQ:957954859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8号1号楼C-1606

  • 查询:免费查询,一分钟出商标查询结果
  • 注册:提供最优注册方案,降低驳回概率
  • 高效:申请材料当日递交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
  • 保障:知识产权局/商标局100%受理
  • 可靠:公司和员工执行档案严格保密制度
  • 专业:代理人、流程、售后三对一式
          规范服务
  • 资质:商标局备案正规专业代理机构
专家答疑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申请常识 > 专家答疑

2、哪些行为属于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返回 2012-12-06 14:02

一、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
二、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Copyright©2011-2012 北京万睿信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20235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