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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非法定要式合同,但应当依法报商标局备案。未备案的,其当事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但不影响该许可合同的法律效力。如果《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明确约定备案为合同生效条件的则为要式合同,那么,未经备案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则不能生效,故没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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